录取原则
1、高考录取专业成绩认定:学校单独组织“校考”的省(市)认可学校“校考成绩”,其他省份认可生源所在的省(市)“统考成绩”。
2、录取原则 :美术类(美术学、产品设计、视觉传达设计、环境设计、动画)专业,在文化、专业成绩双上线后,按综合成绩(文化成绩+专业成绩)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成绩查询
学校将于2014年4月中旬划定专业合格成绩,考生可通过http://zb.xhu.edu.cn查询成绩并打印专业合格证,学校不再邮寄专业考试合格证。
联系方式
通讯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 邮政编码:610039
咨询电话:028-87720097(学校招生与就业处)
网 址:http://zb.xhu.edu.cn 电子邮件:xhzsb@mail.xhu.edu.cn
举报电话 028-87720011(学校纪委)